“琼中县什运乡党委副书记陈诚在有关涉农扶贫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审核把关,造成超额支付财政资金问题……”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将此案作为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2017年5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对黎母山镇等4个乡镇开展巡察。在查阅黎母山镇政府涉农工程项目会计凭证材料时,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两个涉农工程项目结算书中所列的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竟然都未附相关报账凭证,而工程款却已结算完毕。
巡察组进一步调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预算书、决算书等材料反复进行比对后,又发现该工程项目计划利润、税金偏高等问题。
随即,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陈诚正是当时涉农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施工单位有没有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核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我不清楚……”陈诚有点心虚。
“这些结算书上的项目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将工程结算书摆在陈诚面前,指着结算书上的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问道。
“我平时都忙于镇党委组织工作,项目建设工作接触得少,也不懂这方面的业务,预算书、结算书我也没看,直接叫他们交给镇规划所和镇长了,所以我也不清楚怎么算那些费用。”面对核查人员,陈诚满脸委屈地解释。
“当时你身为黎母山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这12个涉农工程项目建设,既没有审核结算书,又没有咨询审计部门,为什么就批准支付工程款了?”核查组拿着陈诚签名的报账凭证质问道。
“我、我业务不熟,所以直接签名了……”
“扶贫工作无小事,扶贫资金必须把好关,业务不熟可不是你当扶贫资金‘搬运工’的理由。”调查人员一席话,让陈诚惭愧地低下了头。
调查人员经过调取原始凭证、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很快查清了违纪事实。
经查,黎母山镇大保村委会、腰子村委会、尚总湾村委会等12个涉农工程项目陆续竣工验收,施工方分别编制12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为追求利润,施工方将结算书中的“计划利润”“税金”项目按照10%、5.89%比例计提费用,比标准分别高出了2%和2.477%;在从未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结算书中计提了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当这份含有“水分”的结算书报给陈诚时,他不仅没有进行审核,甚至没有认真看过一遍,就直接让施工方将结算书送给镇规划所再上报给镇长。
本是项目的责任人,却当“二传手”,因为陈诚未审核把关工程结算书,致使黎母山镇政府多次超额支付工程款共计30.56万元。2017年11月,陈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已全部追缴。
“因为业务不熟,就产生了‘把工作转给下属、依靠领导把关’的思想,最终导致涉农资金损失,我感到非常内疚、懊悔、自责,我愿意接受处分。”陈诚在检讨书中反省道。
查处违纪行为不是最终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2017年7月,琼中县纪委针对乡镇普遍存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熟悉业务、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琼中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120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切实防范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程建设重要环节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