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洪杰 实习记者 蘧毛毛 北京报道
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通报《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是道路运输安全和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防线,直接关系到全社会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和运输服务能力。推进货车两检合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道路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服务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
《通知》明确,推进货车检验检测依法合并,切实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货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方法、标准和检验报告全国统一;自2018年1月1日起,货车的综检、安检实行统一的检验检测周期,货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通知》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改进货车检验检测便民服务。逐步推行异地检验检测、异地年审、预约检验检测,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流程。
《通知》强调,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推进机构车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系统联网及检验检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严格查处违规替检、减少检验检测项目,篡改检验检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不检验检测即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规行为,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查处;对因出具虚假检验检测结果被撤销计量认证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求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逐步推动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刘小明指出,要从“结果互认”“四个统一”“四项服务”“四个监管”四方面准确把握《通知》的主要内容。对于同一辆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涉及安全的项目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结果互认”;统一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管理、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周期;逐步推行异地检验检测、异地年审、预约检验检测、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流程一系列便民服务;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收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等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抓好货车两检合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配套政策到位;对检测站实施分类指导,确保重点任务落地;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全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把改革政策的含金量充分释放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刘小明在会议中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