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获刑一年七个月
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张语晨)大货车在广乐高速公路上如脱缰野马,造成八车连环追尾、一人身亡,肇事司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日前,清远清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货车司机违规驾驶而酿成的惨剧。
3月6日凌晨,司机唐某驾驶着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广乐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由于当时天色漆黑且有雾,能见度不高,许多路段都有缓行乃至拥堵的现象。当唐某驾车行驶至南行219KM路段时,因车距不够、减速不及时,与前方因堵塞等候通行的四辆小轿车和三辆货车发生连环碰撞,造成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王某当场死亡以及八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唐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唐某交代称,当时他驾车经过事发路段时,发现前方车辆都打着双闪,依次停靠,此时距离前车三百米左右,自己马上踩刹车,但感觉刹车失灵了,速度丝毫没有减下来,于是便径直撞了上去。事发后,司法鉴定认定其刹车系统存在故障,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上路条件,且唐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肇事,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丧葬费,量刑时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