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一位消费者买的新车竟是天津爆炸现场停放过的质损车,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无独有偶,河北的刘女士不久前也遇上了类似的麻烦事。
去年11月,河北石家庄的刘女士,在4S店看中了一辆进口切诺基,按照62.5万元的市场价格签订了销售合同。
两个月后,也就是今年1月份,销售人员告知刘女士他们的车到了。夫妇二人看过车以后便交了剩余车款,并在4S店的协助下办好了上牌手续。终于到了提车这一天,4S店却跟他们说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
刘女士:销售人员拿过来一张《重要提示单》,上面写着这个车在天津爆炸现场停放过,而且受当时爆炸物的影响,做过换滤芯、内外抛光等维修。
刘女士认为,4S店直到交完车款、上了牌照才告知这是一辆在天津港爆炸现场停放的车辆,严重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那么,4S店又是什么时候知道刘女士订的这辆车是天津港的停放车呢?今年2月,石家庄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采访了4S店相关负责人。
河北天道4S店销售方运营总监 倪建波:我们是车到之后,1月16号接到的(通知)。因为厂家说是首批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之后正式销售的车辆,因此在客户订车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发出来的车是当时的库存车。
作为切诺基的生产厂家,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又是如何解释的呢?在其官方网站上有一份《关于天津港受影响车辆处理方法的沟通函》。声明中明确提到“消费者在进店看车时,经销商会出具《重要提示》、《品质证明书》明确告知消费者该车辆的相关信息 ”。显然,4S店的作法不符合厂商要求。
刘女士更不放心的是这辆在天津港爆炸现场停放过的车辆能否安全行驶。对此,克莱斯勒也给出了回应。
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客服:天津港爆炸事件的一部分车辆我们已经进行了销毁,您所购买的这个车辆是我们进行了出厂的检测之后,确定了没有相应的风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售出的。在您使用当中是没有问题的。
尽管厂商给出了说明,客服也耐心回答了刘女士的问题。但是作为车辆使用人,刘女士一家依然对这辆车的安全性充满怀疑。
刘女士买的这辆切诺基,克莱斯勒将之定性为“天津港事故期间停放的新车”。克莱斯勒公司在其官网上表示,对于这类停放车可以对外销售,并享受全新车辆质保服务。
网页截图
此外,还有另一类车被判定为“天津港事故质损车”。对于这类质损车,克莱斯勒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如下说明:
在天津港事故中共有3435辆车辆遭受严重损坏,其中2114辆已经在天津市政府的协助下销毁。剩余的1321辆被定为全损车辆,已经通过理赔交给了保险公司,克莱斯勒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该批车辆经测试评估,确定不可能通过维修手段使车辆达到乘员安全操作和使用的标准,不应再进行销售。
那么,未被销毁也不应对外销售的这1321辆质损车究竟去了哪里呢?